月27日,上海发布楼市新政,优化非沪籍居民购房条件,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并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进行了调整。
5月27日,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优化非沪籍居民购房条件。缩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房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扩大购房区域。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对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优化多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减少购房利息负担。
同时,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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