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实体经济“优等生” 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基本盘”“压舱石”“优等生”。近期,各方不断调研讨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可投性。截至2月24日,A股市场中超300家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或“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投资者回报环境有望稳步改善。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坚持“应退尽退”,也是未来上市公司质量和可投性提升的重要保障。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可投性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通过专注主业提高公司成长性,增强回报投资者能力,让投资者更多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则是当下资本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证监会在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大力推动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包括更加积极开展回购注销、现金分红,强化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意识,研究从信息披露角度加大对低估值上市公司的约束等。

  在1月29日召开的部署走访上市公司工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国视频会议上,多位业内专家表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基本面。上市公司质量高,企业估值基础才能扎实,资本市场表现才能稳定,对投资者的回报才能更高,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才能更强。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是可投性提升的基础,只有企业质量提高了,企业才有投资价值,才有可投性。同时,可投性也是评价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之一。

  随后,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和“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数据显示,截至2月24日,共有308家沪市和35家深市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公告,披露公告的公司中,超过70%为民营企业,其中,深市公司平均市值较大。在形式上,这些方案与日股市值管理计划类似,其中,回购是一项重要措施。

  压实“看门人”责任

  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可投性,有业内人士认为需要市场各方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督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关注企业可投性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中介机构履职质量的评估,将公司上市后的市场表现、投资者回报水平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让中介机构在入口端真正发挥“看门人”责任;另一方面,还要坚持“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缺乏投资价值的企业。

  近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了2024年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这份处罚决定书处罚的是一件5年前的案件,涉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及相关责任人员。

  经证监会查明,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记载行为。瑞华所因为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被罚没1783万元。具体来看,瑞华所为康得新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晓、邱志强、郑龙兴为相关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各年度审计业务收入均为198.11万元,共计收取594.34万元。对此,证监会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94.34万元,并处以罚款1188.68万元;给予江晓、邱志强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给予郑龙兴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此案已经过去近5年的时间,证监会追责中介机构,且罚款力度不小,体现了监管层对于财务造假严厉打击的态度。从“受理即担责”到“申报即担责”,全面注册制的到来以及在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和上市公司质量上的重点发力,都对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

  坚持常态化退市机制

  在近日证监会召开的系列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建议“加强上市公司全过程监管,坚决出清不合格上市公司”。据悉,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优化退市指标,设置更加精准、匹配的退市标准,着重加大对财务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逐步完善多元化退出政策规定。

  据统计,退市制度改革3年来,沪深两市共有129家公司退市,其中,106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公司数量是改革前10年数量的近3倍。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2月25日,今年以来,已经有3家公司退市摘牌。分别是1月16日退市的*ST华仪,1月25日退市的*ST柏龙、2月7日退市的*ST泛海,退市原因均为“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周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面值退市”。此外,还有*ST新海、*ST博天、ST鸿达、*ST爱迪4家上市公司已经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书或事先告知书。其中,*ST博天和*ST新海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余2家公司为“面值退市”。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还有ST易联众和ST天喻两家公司因“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被实施ST。

  此外,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一是继续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完善破产重整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坚持“应退尽退”,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保壳”行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

发表评论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相关文章

泰凌微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

工大高科-铁路信控第一股周年

恭贺起帆电缆605222主板上市!

西藏多瑞优势先发造福儿童用药

艾布鲁完美申购18.39元/股

避雷器龙头金冠电气顺利上市!

仕净环保申购结果公布!

迪阿股份上市超募超33亿!

科跃中楷上榜北京民营企业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