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市场操纵类案件呈现三方面趋势和特征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加大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今日表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是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一直是证监会稽查执法的重点。2019年、2020年,证监会依法启动调查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案件387件,占当期启动调查案件总数的53%。

  他表示,从市场操纵案件的办案情况看,这类违法行为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和趋势:从违法主体看,既涉及操纵团伙、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还涉及到上市公司实控人,有的还跟腐败行为交织;从违法动机看,除了利用非法手段低买高卖,还包括通过操纵股价,配合大股东高位减持;从违法手段看,不法分子大量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企图隐匿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获利金额巨大,有的导致个股暴涨暴跌。

  陈捷介绍,经过持续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案件的占比以及数量,较前几年呈现下降态势,该类案件多发、频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同时,随着市场广度、深度拓展,随着新技术、新产品涌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执法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案件的复杂性、隐蔽性更为突出,查办难度也不断加大。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具有三方面特点,即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

  全面性指的是,业务领域涵盖股票发行保荐、债券承销、财务顾问,也明确了新三板精选层的股票保荐承销业务参照《意见》执行。投行业务环节涵盖上市辅导、尽职调查、发行承销、持续督导、受托管理等各个环节,旨在全方位督促证券公司归位尽责。

  系统性指的是,从工作机制、制度规则、监管执法、机构内控等多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晰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监管职责。发挥自律管理等多方面的合力,全面强化自律管理、日常监管、行政处罚、刑事惩戒以及民事赔偿等立体追责方式。

  针对性指的是,一方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对严重未勤勉尽责行为从严处理,另一方面着力完善制度规则,主要是在完善投行执业标准、厘清中介机构责任等重点问题上提出推进思路和工作安排。

上证报记者 史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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